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规范滥用知识产权行为
新规的修订目的
知识产权和反垄断制度是保护公平竞争和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 然而,如果知识产权的行使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将对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带来损害. 为了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的行使范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新修订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该规定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在总结监管执法经验的基础上,注重把握产业发展规律和特点,加快完善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制度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修订内容的重点
与2015年制定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相比,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此次修订保留了1条,修改了18条,新增了14条,修订后共有33条. 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扩充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内涵。新规将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实施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类垄断行为纳入调整范围。
健全了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 根据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特点,结合监管实际,对相关市场的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和推定、有关垄断行为的认定、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考量因素及附加限制性条件的类型等进行了完善细化,增强了规则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了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 新规完善了专利联营有关规定,禁止专利联营实体和成员利用专利联营从事垄断行为。此外,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垄断行为也进行了规范,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专利挟持”。新规的制定充分体现了“保反兼顾”的制度理念,通过明确私权和公益保护、行业和竞争监管的边界,对知识产权的行使进行制约,知识产权管理系统预防和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推动市场资源和创新要素的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
加强反垄断监管的意义
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实施人是推动创新发展的主体.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监管,需要正确处理发展与规范、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之间的关系. 新修订规定着力提升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制度的稳定性、针对性和前瞻性,为反垄断监管执法提供了更具体、更全面的规则依据,能够有效引导和规范知识产权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
总的来说,新修订的《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的发布,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执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 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对于维护公平竞争、推动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